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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原本均是皇帝身边的小臣组成的机构刚开始掌管政务时均一度是

2022-09-29 12:11:35 发布 浏览 701 次

三省原本均是皇帝身边的小臣组成的机构,刚开始掌管政务时均一度是全国政务中枢。至隋唐三省六部制正式形成后,三省共同作为中央朝廷的最高行政机关行使相权,具体又有所分工。其中,中书省是各种政策的决策部门,往往由中书省制定各种政令,写成奏章上呈皇帝。得到皇帝认可后,该奏章又转交门下省,门下省负责对政令及皇帝诏令的审查,有“封驳”之权,即反对权。如果门下省不批准,则皇帝诏令和中书省政令均不算数;而如果门下省批准了诏书、政令,这便是合法的诏令了,称之为敕。尚书省则为敕的具体执行者,按照敕的内容分交六部具体部门去办。可以看出,中书、门下两省对政令起决定作用。因此制定政策时,皇帝往往召集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共同商议,故唐代此两省的长官中书令和门下侍中才被视为真宰相。唐代中后期,皇帝逐渐任用三省之外的人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是为事实上的宰相,三省地位变轻。至唐末期,藩镇割据,三省已无实权。至宋,仍设有三省制度,但尚书、门下两省基本无权,中书省掌管行政大权,与掌管军事的枢密院合称“二府”。元代,门下、尚书两省皆废,原属尚书省的六部划归中书省,中书省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明代初设中书省,并将六部划归其下,后朱元璋废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由此,三省不复存在。

六部的职能是什么?

六部分别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确立于唐代,归属于尚书省;到元代时则归属于中书省;明代朱元璋为加强皇权,废中书省,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清代则沿袭明制。总体而言,六部乃是中央朝廷的政务枢纽,属于执行机关,而非决策机关。具体而言,吏部负责全国文职官员的任免、考核、升降、调动,验封封爵、世职、恩荫,为官员办理丁忧守制手续,为新科举子、进士分配官职,为退休官员办理退休手续等;户部则掌管全国户籍管理、土地测量、流民管理以及赋税、钱粮等财政事宜;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等事,并负责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另外还要负责和藩属、外国往来之事;兵部掌管全国武官任免以及招兵、武器、后勤、发布军令等事宜;刑部负责全国司法机构的运转以及法令的颁布,并经常直接审理大案要案;工部则负责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六部的长官名称均为在本部名称上加“尚书”两字,如“吏部尚书”。其品阶在各代有所变化,清代均为从一品。清光绪年间推行新法,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又增设商部、巡警部,改兵部为陆军部、刑部为法部等,六部制度遂废。

尚书仆射是怎样流变的?

尚书仆射是一度相当于宰相的官职。仆,意为主管,因古代重武,由主射者掌事,故诸官之长称仆射。后来只有尚书仆射沿用下来,其他仆射的名称大都废弃,因此魏晋南北朝之后的仆射,专指尚书仆射。尚书仆射的官职最早在秦朝设立,其时为尚书之首,只是皇帝身边小臣,没有权力。西汉时,置尚书台(后称省),尚书令为尚书头领,尚书仆射为其副职。东汉光武帝时,因尚书台权力越来越大,尚书仆射的权力也渐大。汉献帝时,设左、右仆射,此后历代沿置。魏晋南北朝之际,尚书仆射上有尚书事、尚书令两职,但因经常空缺,尚书仆射已相当于宰相或副宰相。隋朝时,尚书事一职遭废,尚书令则常常空缺,尚书仆射成为宰相。唐代,因唐太宗李世民登基前任尚书令,此后无人敢任此职,尚书左、右仆射成为事实上的尚书省长官,一度与门下省、中书省长官并称宰相。唐高宗后,尚书省职权渐低于中书、门下两省,尚书仆射已不能和门下、中书省长官同称宰相,而需加封平章事封号才是宰相。玄宗后,尚书仆射未曾被加封过,从此不再是宰相。宋代时,尚书仆射名称屡有变化,并一度重新成为宰相。宋以后无仆射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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